余旸片刻就僵了,暗自后悔:刚才怎么就没跟那些人一起推墙?
过了这么些年,郑栖本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嘴欠。
真不怪那些老同学。
不,应该说他向来直言直语,不屑于讨好任何人,更有目中无人的资本。
年少家境殷实,人又聪明,功课难不到他,吊儿郎当学也能排进年级前三。
心情不好就逃课,他爱飙车,头盔一戴,整个赛道恐怕都要炸起来。
最致命的时刻,不是他凭着那张过目难忘的脸为所欲为,而是明明长相英气逼人,对着毫无兴趣的人,一脸宕机表情——说的就是那些迷恋者。
余旸知道郑栖最烦恋爱脑,一旦有人对他疯狂迷恋,他‘嗖’得一下连人带车冲出去,尾气轰天,能逃多快逃多快,迷恋者也因此悻悻而归。
这样比较下来,余旸算是最长情的那一个,间断性恋爱,但也止于看电影、偶尔牵手。
他心里总有一个最隐秘的角落,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些年余旸不着痕迹地出现在郑栖身边,以其他人的名义给他送过饮料,看他比赛,复印过他写的作文,裁剪成细条状,夹在课本里当书签,只为那句:今天阳光不错。
暗恋本是一个人的史诗,翻到末页就该终结。
余旸理了理思绪,说:“嗯。”
他没打算跟郑栖叙旧,因为无旧可叙。
可是接下来郑栖接下来的一句,彻底改变了余旸的想法,郑栖站着没动,声音很平静,像在说稀松平常的事情:“要不要送你回去?”他今天骑了车。
读书的时候,余旸家离学校很远,私立中学不强制安排早自习,但余旸从家出发到学校,得转两次公交,一趟地铁。
他老爱迟到,一迟到班长就要来收罚款——班里自助图书角有一大部分书都是余旸出资的。
真是屋漏偏逢雨,让本来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余旸零花钱不多,主要是因为他妈很抠,大部分钱都用来买股票,她真是运气不错,狠狠赚了一票。
明知儿子上下学不方便,她就是当机立断地不搬家——要等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