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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警察和报警人都认为小偷是爬上去或者搭乘别人按的电梯到了十几层再爬上去,偷到了电瓶之后,再坐电梯下去的,但现在可以确定小偷是爬上去、爬下来的。

这意味着小偷明显是在躲监控。

能这么刻意去躲监控的小偷,那绝对不可能留下指纹啥的,怎么着也会戴个手套。

接着,白松拾级而上,慢悠悠地爬了上去。

这当然会破坏现场,可一个电瓶丢失的案子,所谓这种现场也压根不重要。

路上,白松确定了两个事情。

第一,小偷爬上去的时候,在13层和19层休息了两次,而且还曾经离开楼道去楼层里看过,显然是在找目标盗窃,这意味着小偷是没有刻意冲着23楼去,而是爬到23层才碰到可以下手的东西。

第二,小偷从上往下走的时候,休息了四次,因为电瓶非常重的原因,小偷经常使用一脚踏两个台阶的方式往下走,休息的时候明显可以看到电瓶压的印记以及一个大钳子杵到地上、靠在墙边的痕迹,白松估算了一下,这种液压钳至少有十几斤。

电动车电瓶一般都是17公斤,这种铅蓄电池主要成分是二氧化铅、稀硫酸等成分,比重都很大,所以非常重。

以上种种足以证明,小偷的体能非常不错,不说别的,能拿着十几斤的大钳子及其他工具,一口气上十三楼,绝大部分人都费劲。

白松到22层的时候,听到上面的警察和报警人还在交流,他也就没上去,不想给人家添麻烦,直接从22层坐电梯下去了。

刚刚一口气爬了22层,对白松来说正好是锻炼身体了。

下了楼之后,离开这栋楼,再想找脚印就有点难了。这个小区只有大门和电梯里有监控,所以白松认为,小偷是不可能大摇大摆地拿着电瓶从大门出去的。

不走大门的话,其实也很简单,小区的栅栏还是比较宽的,虽然人出不去,但电瓶和大钳子等可以随意拿进拿去,按理说,如果白松是小偷,那一定会把电瓶和钳子放在栅栏边上,接着大摇大摆地走出去,然后从外面伸手拿走。

这种办法丝毫不需要动脑,小学生都会,也是大学生取外卖的绝佳途径。

于是乎,白松觉得大门那边压根没必要看,看看围墙附近那里有痕迹就ok,围着这附近走了二十多米,白松就发现了问题。

果然,痕迹很明显,就是如白松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