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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雅各布·阿斯特,是德裔美国商人,主要从事毛皮贸易和投资房地产业务,他是美国第一个千万富翁,同时也是现在美国的首富,而他现在就居住在纽约,并且持有大量待开发地区的土地,而他的暴富,靠的就是对印第安部落的毛皮贸易的野蛮垄断。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原本打算在西北地区获得对皮毛生意的垄断,不过那里已经有了实力强大的落基山脉毛皮公司,将西北地区的皮毛贸易完全垄断,外来的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经过一旦尝试最终还是没能够成功打入进去。

计划受阻之后,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便把自已努力的方向集中在了沿着密苏里河流域扩展的那一辽阔地区,那里居住着大量的印第安部落。

为了完成对这一地区皮毛贸易的垄断,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他创建了美国皮毛公司,依靠欺骗的手段,甚至是动用武力,他获得了这一地区完全的垄断权,就像从前的封建贵族对领地庄园一样完全垄断。

名义上美国政府统治着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但实际上,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的美国皮毛公司本身就是法律,它既拥有强大的武力,同时也利用欺骗等手段,垄断了这一地区的皮毛贸易,从中赚取巨额利润,完全无视国会制定的所有法律。

第0393章 我们去狩猎!

到1827年,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的美国皮毛公司已经成功地垄断了密苏里地区与印第安人的贸易。

在这一荒凉野蛮的地区,美国皮毛公司的代理人全副武装,人们清楚地认识到任何竞争对手,或者个体商人,都不可能胆敢进入这一地区做毛皮生意。

美国皮毛公司威慑并控制了一切,它压根不把政府的代表放在眼里,除了自身利益所需要的法律之外,不承认任何别的法律。

正是通过对密苏里地区皮毛贸易的垄断,约翰·雅各布·阿斯特赚取了惊人的利润,从一个普通的皮毛商人,一跃成为美国首富,并凭借皮毛贸易赚取的金钱,开始涉足房地产领域,同时也在煤矿以及其他各类矿产、煤气工厂等产业进行大量投资。

而陈默这次的目标,就是从这位美国首富的手里虎口夺食!

其实,陈默完全可以选择其他实力更弱一些的目标,不过那样花费的时间实在是太长,效率也比较低,远不如这样来的快速直接。

而且,这所谓的美国首富,靠着强大武力垄断整片密苏里地区皮毛贸易的野蛮商人,也完全不被陈默看在眼里,他那能够威慑住任何妄图侵入他的“领地”进行皮毛收购的武装队伍,在陈默眼中不过是些土鸡瓦狗,覆手可灭。

不过陈默可没打算自己出手,而是打算利用这次机会好好锻炼一下维克特和詹姆斯的战斗能力。

其他的行业很少像皮毛贸易这样深入到深山荒野,可以随意使用武力,维克特和詹姆斯这两名天生的战士正需要这样一个环境去磨炼他们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