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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董如果愿意,我们在俄远东的大豆基地可以承接程曦集团的订单。”钟华志微笑道。

“你是要我违约?”邵董事长如梦初醒道。

钟华志笑容不变,却分明就是表达了这个意思。

很简单,程曦集团正是丸红商社在中国最大的买家之一。

虽然丸红没能抢得过嘉谷,完成对美国高鸿的收购,但丸红对华出口大豆的份额依然可观,去年合计向中国出口了近800万吨大豆。

现在,钟华志就是要赤裸裸地撬丸红的墙角。

“与丸红商社毁约的话,是要损失大笔保证金的,我为何要这样做?”邵董事长沉声地点出了关键之处。

钟华志迷了眯眼,笑道:“也仅仅是损失保证金,不是吗?而且,据我所知,丸红的保证金远没有您说的那么高……”

两人说的,就涉及到国际贸易中的一个规则了。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只有在买家开立保证付款的信用证后,大宗商品卖家才会开始装运。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简单来说,就相当于银行出具的保函,只要货到了,银行就会打钱给卖家。

像嘉吉、邦吉等四大粮商,一般要求买家开立信用证后,才会进行贸易。但是丸红在中国市场为了追求快速扩张,承担了其他粮商做业务时不会承担的风险——放宽了信用证的要求,只要客户提供保证金,便供应船货。而且,丸红要求的保证金要远远低于其他供应商。

譬如,一批价值4000万美元的大豆船货,其他供应商要求的保证金至少为150万美元,丸红只需要482万美元的保证金。

不可否认,凭借着这个策略,丸红获得巨大的中国市场份额。但是,相应的,当买家要违约的时候,退出与丸红的交易是代价相对较小的选择。

这种情况下,不优先搞丸红还搞谁?

还有一个有利因素是,不论国外还是国内企业,对丸红在过去几年的这种贸易做法都有些看不过去,嘉谷搞了丸红,像四大粮商没准还会站在一边鼓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