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副总监薛雪要求道:“电话代签的话,肯定要比完全空在那里好了。

但是还是有点后患,万一以后他们这些被签了电话代签的人不承认是他们自己授权代签的,那又怎么办?”

马静答道:“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因为实际上这是帮了这些被代签的人的忙的。”

财务副总监薛雪答道:“不能说一般情况下。

我们财务工作是需要严谨的,往往就是在不一般的情况下会出大问题的。

这样吧,你们首先电话沟通他们两个被电话代签的人,如果他们同意电话代签就帮他代签一下,如果不同意,这个事情就不要管了,等他们拿出符合公司要求的文件后再说一下步怎么做。

至于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当然是由这些不同意电话代签的人自己去承担。

在他们同意电话代签的情况下,要求他们在回京都开会时务必来找财务要到原件,在原件上代签的位置,全部补签上他们自己的真实签名。

否则的话,他们的结算款是不会给他们支付的。”

林依萍笑着答道:“感谢薛总的指导意见,我回事业部办公室就通知他们这么办。”

财务副总监薛雪答道:“不用客气。”

林依萍高兴地离开了财务副总监薛雪的工位。

回到第五事业部后,来到了花百年的办公室汇报道:“花总,我去财务部找了财务对接人唐雨兰、财务副经理马静、财务副总监薛雪三个人,才把这个签字的问题商量了一个解决办法出来。”

“哦,那你说一下,她们是想如何解决呢?”

“经过财务副经理马静与财务副总监薛雪的商量,要求我打电话给片区的张云青、赵满福两人,他们同意电话代签,我就给他们两人的字签上。

以后他们回京都开会时,去财务部在原件上代签的位置重新签个字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