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页

至于开店做生意这件事,罗妈之前也听说了一些,知道唐明耀家在一中校门口开了个饰品店,据说生意还不错。

但她印象里那种店,也就跟路边随处可见的杂货店差不多,每天卖点零用钱,还不够她打麻将的,因此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

直到这次女儿回来提起,说想用自己的钱也开一家那样的店,她才认真关注了起来。

从女儿那里得知,这么一家店,月收入竟然有三千左右,惊诧之余,对唐明耀家里的印象进一步改观了。

一个月三千,一年刨除寒暑假,收入就有三万左右。

加上唐明耀稿费、出租车牌子租金什么的,这数字还要翻个一倍两倍——因为唐明耀的稿费基本都是寄到他们家的,她看到了不止一次,出租车牌照也是她在打理,对这小子的收入有个大概估算。

而且唐家还有唐辉在外打工,每年也能挣个一万多两万,这么一算总账,年收入近十万的家庭,已经妥妥的奔小康了。

虽然和自己家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点,但假如将来那对小家伙真的成了,女儿嫁过去也不至于受苦。

是的,这位未来的丈母娘,早已经不动声色,在盘算唐明耀家的家底了,别看她平时对女儿不太关心,但闺女的人生大事,她还是要筹谋的,而且考虑得比一般人长远。

说远了,接着说开店的事。

罗妈之所以觉得开店能做,第一是想为女儿筹备点身家,毕竟他们的钱大部分是要留给儿子的,女儿将来嫁妆怎么办?

用闺女的钱,给闺女开店,将来连着店子一起嫁过去,无本买卖,真划算!

还有两个原因,就是觉得自己确实太闲,而且钱放银行真的不怎么划算,周围的人,都是从银行贷款出来做事业的,就他们家把钱存在银行吃利息,算怎么回事?

必须用起来!

打定了主意,罗妈就开始行动了。

首先要去考察唐明耀家里的店,看看是不是真如女儿说的那般生意好,如果生意惨淡,那她还得重新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