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不食言,所以别怕。”
“……我不怕。”
曹焕抓着设备,盯了一会儿电筒打出来的光路中漂浮的尘埃,不远处还躺着三具尸体,他不自觉开始想自己不久后会不会也是其中的一员。
“你喜欢什么颜色?”
“什么?”
曹焕戴上了耳机,拿起手电筒照着控制器里纷杂烦乱的线,听到谭北海问他喜欢的颜色,他一时反应不过来。
“我一直想问,都没好意思问,”谭北海挠了挠后颈,是真的觉得有些害羞,虽然曹焕现在看不到他的脸,“我们现在用的东西都不是成套的,牙刷牙杯还有睡衣毛巾等等,我一直在想,哪天家里都是我们成套的东西就好了,想了好久,但都没敢说出来。我之前自己一人去过家居用品店,发现原来有那么多种类、那么多颜色的生活用品,可我却并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也怕我选的你会不喜欢。”
“浅蓝色,我喜欢浅蓝色。”
“好巧,我喜欢深蓝色。”
“我们哪天一起去吧,选一个周末,晚一点起来,吃过早中饭,最好是个晴天,我们一起出门,花一个下午的时间逛。晚饭就在外面吃,吃不完的打包,然后一起回家,打开门的时候雷电会来迎接我们,我们再一起带他出门去散步。”
“好,都听你的。”
既触手可及又远在天边,既近在眼前又遥不可及,曹焕脑子里畅想着他描述的那一天,却没来由地伤心,鼻头酸涩得他紧咬住了下唇,阵阵刺痛在皮肤上扩散开来。
“曹焕,能听到我声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