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言拧着身子看了眼自己的肩膀,随即便反应过来。原来这些白毛并不是从皮肤里钻出来的,而是被一块块黏上去的。在这种要命的节骨眼儿上,秦言竟先松了口气。看来自己还是人,而不是在一夜之间被基因改造的长毛怪。
“乖,我差不多了快弄完了。”温承绪哄他。
“你,你这是干什么?”秦言无法抑制地哆嗦起来。
“把你变成囡囡啊,”温承绪献宝似的说,“我特地从日本订的货,这种皮革不怕水,黏在身上可以洗澡。我知道囡囡不喜欢洗澡,但要是不洗的话,毛毛会脏。”
“谁他妈的在乎这玩意能不能洗澡?”秦言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温承绪!你是不是神经病啊!”
对方的眼神立刻黯淡了,脸上欣喜的表情如潮水般褪去:“你不喜欢吗?他们也不喜欢,所以都跑了。”
他们?得知自己不是唯一的倒霉蛋后,秦言似乎觉得眼前这一切也没那么可怕了。也许,温承绪只是病了吧。美剧里不是老有人得那种奇奇怪怪的心理疾病吗?只要把发病的时间熬过去,说不定还能变回正常人。另一层,秦言虽然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但只江川浓去酒店就会发现自己失踪了,那他肯定会想方设法找过来的。
所以现在最关键的是一个“拖”字,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秦言下定决心万万不能刺激温承绪,保不齐哪句话就会引得他勃然大怒,激情犯罪。
“我跟他们不一样,我不跑,肯定不跑。”秦言努力控制发颤的声线,“你继续吧,我喜欢这个毛毛。你粘好一点,慢慢粘,千万别着急。”
“真的?”温承绪兴奋起来,手舞足蹈的,像个孩子,“我就知道你会喜欢!其实这东西我早就准备好了,一直在衣柜里藏着。”
秦言:“?”
“之前你从机场送我回家,我就想让你试一试的。”温承绪叹了口气,“可惜你半截就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