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好像你很了解他似的。”我讽刺Reet。
“略知一二。”Reet说,“毕竟咱妹妹以前可挺出名的,不过你不关注这些,你自然就不懂。”
我喝了口酒,继续把玩照片,“少比比,你要说就赶紧说。”
“我简单点跟你说吧。”
Reet沉思了一会,开口道:“市小公子年少轻狂,才华横溢。他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帮着市长管理自家公司了,且人脉非常广。当然有一部分人脉,可能是他老爸给他积攒的。但在咱妹妹十八岁的时候,就这么两年的时间,却已经帮着他老爸开拓了好几家公司的分店,且管理的井井有条。稳赚不赔,这四个字,用来形容咱妹妹当时的经济头脑,是再合适不过的。”
我听完Reet的描述后,虽然有点惊讶,但还是夸赞廖沐秋,“这不挺好吗?这么能耐,这么出息,不错啊。”
“对,是挺能耐挺有出息的。”Reet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道:“当他管理的那些分店统统都步入正轨之后,他又抽空开了一家酒吧。”
Reet朝着自己的刘海吹了口气,示意道:“就是咱们的1999,这酒吧的前主人,就是咱妹妹。你以前一直说咱们酒吧格调高,好看。其实这装修风格就是他装修的,我没怎么改装过,因为我自己也挺喜欢的。就算现在已经被我改成清吧,但从风格上来说,我还是没怎么动过的。”
我点点头,问Reet,“这酒吧后来为什么落在你手里了?”
Reet想了想,说:“我当时收购这酒吧的时候,这酒吧可是低价转让的,价格起码在原基础上砍了一半多。至于转让的原因,我也不是很清楚,说是他要去国外念书了没空管理,于是就转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