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酌又道:“快到二十四小时的时候,我还没有等到你的回音,就又补发了一条,说,四十八小时也可以,结果四十八小时也没有,我不甘心,继续发,说不然七十二小时也行,但我还是什么都没等到。”
“手机丢了,我没收到。”李朝阳怕程酌会不想听他解释,语气都慌慌张张,“我真的没收到,我奶奶……她就是那时候去世的,手机是什么时候弄丢的我都不知道,程酌,我没骗你,我真的没收到。”
程酌当然知道李朝阳不会骗他,于是只问:“如果当时收到了,会答应我吗?”
李朝阳想也不想就点头。
他总算明白过来了,为什么当初给程酌回电话,程酌会那么冷淡地告诉他好聚好散。那年的程酌才二十七岁,正是最骄傲的年纪,爱慕他的人数都数不清。别说是那样给李朝阳发过三条短信,就是只发过一条,李朝阳都觉得足够了。
与卑不卑微无关,因为李朝阳最一开始喜欢的,就是那个张扬骄傲、不可一世的程酌。
“我应该给你打电话的。”程酌把李朝阳按进怀里,揉了揉他的头发,说:“但我当时那个性格,你知道,好像低一次头就会死,短信的事我也没跟任何人说过,你是当事人,所以我才愿意说。”
李朝阳道:“谢谢。”
程酌却不明白他在谢什么,“那时有人陪在你身边吗?”
李朝阳没说话。
那是他最痛苦的一段日子,一个人守在小镇的房子里整理奶奶的遗物,给程酌打电话只得到一句让他心寒的“不合适,好聚好散”,一个人去学校办理退学,老师问起来也只能沙哑着喉咙回答:我没有家人,我只能自己做决定,也可以自己负责。
没有人问过他难不难过、需不需要陪伴。
程酌又揉了揉李朝阳的头,贴在他耳边问:“现在相信我爱你了吗?”
李朝阳还是没出声。
不是不信,是觉得自己太侥幸,但侥幸这种东西,总归不是长久的,所以很难带着更大的期望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