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询问过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德扬是案发前一天晚上,10:30左右从研究所出来,自己开车回家的。也就是说,德扬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人劫持。凶手找理由诱骗他停车,用乙醚将德扬迷倒,然后把他带到了中心游乐场的鬼屋内,利用游乐场内本来就有的设施,通电将他电死。

在这里,我要特别说明一下,凶手所使用的杀人方法。他不是用高压电,瞬间直接将受害人电死,而是利用鬼屋内原本就有的充电装置,一点点加大电流,直到超过人体能够承受的范围,慢慢将受害人电死。所以,受害人的四肢及皮肤,毛发才产生了类似于烧焦的效果。

之后凶手一起离开,却将德扬的车留在了游乐场内。我们怀疑,凶手是故意要通知警方,死者的身份。根据一系列的杀人方法及死者身份判断,目前倾向于将这五起案子并案调查。”

“对不起凯文,我打断一下。”

陆沅离看到卷宗上的死者身份,思考了一下还是说:“这个案子,我可能还是要回避一下。死者供职的研究所,是我父亲旗下的产业。我似乎不太方便介入这起案件的调查。”

单看名字看不出这个研究所与陆氏的关系,甚至凯文叫人进行了简单的背景调查,也没有从七拐八弯的出资人身份里,看出这家研究所跟陆氏的关系。

凯文想了想道:“陆教授,感谢你的坦诚不公。但我觉得,凶手只能算是你父亲的员工。在有确凿证据能证明你父亲涉案之前,我觉得你没有必要回避。”

“你很幽默,亲爱的组长先生。”陆沅离道:“我很欣赏你这种幽默感。”

焦旸就适时的岔开话题道:“既然凶手大胆到,直接开着受害人的车辆去中心游乐场。我记得停车场周围布满监控,也没有拍到凶手的画面吗?”

凯文无奈道:“似乎有人故意调整了监控的位置。造成了更多的视觉死角,没有拍到停车的人。”

焦旸忽然有了一个想法,“按照通行的规律,有选择的挑选杀人场地,自然是选择他们较为熟悉,僻静偏远,人流稀少,交通视野较为开阔的地方,便于得手与潜逃。而游乐场就在市中心位置,晚上虽然没有什么人,但也有保安看守,有视频监控。

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地点动手?是不是凶手其中有对这个游乐场很熟悉,了解他们设施的人?

然后,我们再延伸一下。凶手所选择的其他几个杀人地点,郊区仓库,冷库,社区医院。除了其中一处废弃的钢铁工厂之外,都有监控、有值班人员。这种选择本身就有悖于常识,舍简就难。这几个案子都有多人作案,几乎可以确定。那么,有没有另外一个可能?即这些地方,都有凶手们中的内应?!”

“这个想法很大胆。”

凯文道:“但我觉得有道理。因为我们事后调查过,发生在废弃钢铁厂那起案子,有个打扮成矿工的男人,跟那群孩子们说过,有个地方很好玩,问他们要不要去探险。这证实了我们当初的猜想。凶手会故意暴露出案情。也可以侧面证实,现在凶手所选择的杀人场所都是经过挑选的,不是随机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