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着看向挡在石榴树后的红墙,眼神一沉,给出了回答:
“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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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愈背后承受了大半的重量,这只兔子跟他差不多高,倘若是人偶,那么他能感受到藏在玩偶服里的身体,然而那团压下来的时候,秦愈却无法辨别里边的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忽然有什么从他的脖子上绕了过去,这冰凉的触感让秦愈有些不适,片刻后,他明显地感觉绳状物绕在了他的颈部,然而很快就消失了。
“你不是爱弥雅。”他说。
秦愈发现他们似乎想错了,如果把爱弥雅比作一个容器,那么这个容器里可以容纳很多灵魂。
而现在这个,不是之前凶猛狂躁的、畏惧稻草人的厉鬼,而是——
伊莲恩。
她不在这里,是因为死了。
今夜风平浪静,比以往任何一个夜晚都要平静,可是空气却躁动不安。
“是不是有什么区别,反正这个身体也是没人要的破烂玩意。废物利用,阿尔一死,家里就入不敷出了,要不是我拾起老本行,爱弥雅还能活下来?”
伊莲恩走到床边坐下,翘着脚一晃一晃的,那红光甚至透过兔子的毛,抵达秦愈的眼睑。
“行了,先生你能回答我的问题了吧?你喜欢兔子吗?”
兔子?兔子,随处可见的兔子,无一不是被破坏或者残害过的兔子。秦愈在这一刻突然像是被真正提点,他想到了一个可能,这个兔子并非指的是真的兔子,而是一种指代呢?
在这个家庭里,爱弥雅不就是那个唯一弱势的人吗?
“原来兔子是指的她——爱弥雅是一个人,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比之为的物体。我和你都没有权力将她物化并加之喜好。而且,你已经侵占了她身体,现在说这一切是要做什么?”
秦愈道,他伸出手去将兔爪拿开。却猝不及防被身后的东西推了一把,视觉恢复的这几秒,他什么也看不见,正是使绊子的最好时机。
秦愈没站稳摔在地上,他正要站起来,结果一睁眼就看见一团红光。
那是被翻开的故事书,那一页上描述的正是红围巾小姐被坏蛋砸坏了摊子,孤独地卧在墙角的样子。而她的拯救者——灰手套只剩下一个剪影。
“什么叫侵占?”
她低声笑道:“我可得对我的宝贝女儿改观了,原来她有这么大能耐。况且我只是很好奇,这个身体里能住多少个人,汤姆也在,你要和他说会话?”
不等秦愈作出如何反应,爱弥雅的半张脸突然出现皲裂,一张可怖的,也许对于葛鄞来说还比较熟的脸出现,青白色的皮肤在皮肤下面蠢蠢欲动,想要破土而出。而伊莲恩只是给厉鬼露了一下脸,就让他缩回去了。
她的不可理喻,让秦愈心生不悦。
“我生了她!即使后悔,她也是我给的命!”
伊莲恩有些激动,她的手指用力蜷起,似乎那里有一个她憎恶的人的脖子,说:“我真好奇,你们大老远跑来,就只是来玩的?阿尔的亲戚,恐怕避我还来不及。就因为我是一个做过吧台小姐的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