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锋嘿嘿一笑,道:“斌哥,此一时也,彼一时也。能做人,谁想当舔狗?再者说,舔一个人只是舔狗,舔一群人那我就是狼王。择其色美者纳入后宫,岂不美哉?”
何乃斌听了这话忍不住直接抱拳道:“锋哥,你才是哥,牛逼,我要给你跪下了!你现在可真不是一般人儿!”
林放眼见两人说着说着,有点急眼,连忙打断道:“的了,都少说两句。有什么想吃的没有,咱们一起聚聚。要是没有想吃的,那我可就决定了啊!”
三个人几乎同时摇头:“放哥,你说了算!”
林放点头,道:“行,那就去吃羊肉汤。走着!”
在锦城吃羊肉汤,有三个选择。
小关庙、三官堂、双流黄甲,三条羊肉街,卖羊肉的挤在一起,几乎家家户户都在卖“简阳羊肉汤”。
锦城的羊肉汤,用的都是大耳羊,一种米国努比羊和锦城本地土山羊杂交后,生出的一种优质肉羊后代。
大耳羊肉质细嫩膻味轻,煮后肉嫩汤鲜,最是适合用来做汤锅。
学校周围没有合适的馆子,三官堂离的很近,与学校几乎隔河相望,哪怕是用走的,也不过花上十来分钟的时间。
要是从西门出去,那就更近一些。
林放轻咳,一帮人也没什么事,也不是很急着吃饭,索性用走的,说说笑笑,很快就来到地方。
在羊肉一条街,随便选一家进去,味道都不会差。
不过,那种把刚刚宰杀好的大耳羊挂在门外,现割现煮的,无疑更近吸引人气。
其实这不过是个噱头,这些肉是现切的,现煮的却未必,因为时间压根就来不及。
羊肉、羊杂都要先煮一次,做成下锅即食的半成品才好售卖翻台。
林放一把拉住直愣愣准备进门口挂了羊的何乃斌,拉着他和另外两个,一起进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店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