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报警位置,就看到一高一矮,年龄相仿的两个中年男子,嗓门雄厚,气势汹汹,正在对吼对骂,场面十分火爆。
一群卖菜的大爷大妈,谨慎地保持一定距离,探头探脑围观。
秦旭客气地让这群拎菜篮子的老头老太太们让一让,走到吵闹的两人旁边,严肃地说道:“是哪位报的警?怎么回事?”
“我报的警!”大高个大叔瞪着铜铃大眼,指着小个子猪肉摊主大喊说道,“这小子强买强卖!我要报警!”
“¥¥!”小个子猪肉摊主气得满脸发红,忍不住骂了几句潮海的脏话,被秦旭瞪了一眼,才压抑住怒火,反驳说道,“你叫我帮你剁猪蹄,剁完了猪蹄又不付钱,说不要了!这猪蹄子剁掉了,就不好卖了,没这样买东西的!今天的猪肉你一定要买!”
“切,没付钱,要不要东西,我说了算,难不成还强迫我买?我看你猪蹄不好,不要了不行吗?”大高个不甘示弱说道。
又是这种破事!
秦旭听着就烦躁。
他忽然想起印福明在办完案子,回潮海市的路上,跟他所讲一句颇有意味的话。
“你在刑警队待久了,回分局处理民事案子,就觉得索然无味。”
这句话,在现在的场合,想一想,不得不说确实很有道理。
“行了行了。”秦旭一声大吼,石破天惊,把眼看要打起来的两个人喊住。
“都别吵了,就这点事儿,两个大男人也值得吵,你说,这蹄膀多少钱?”秦旭手臂一挥把两人隔开。
人高体壮,加嗓门高,一向是秦旭的处理各类纠纷案情的优势。
特别是这种普通的小纠纷,双方看到来了一个这么凶的警察,都会下意识避让几分。
卖猪肉的小贩愣了一下,说道:“连着后腿肉,三斤八!一斤二十七,我都给抹了零头,算整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