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宋初一交代的,倘若举起来,便告诉众人,他们要进献的是匣子里的东西,而将匣子托至腹部,一般人的目光大都会集中在子朝身上。
“卫国要献给秦公的便是此物。”宋初一道。
赢驷并无过多表情,目光看向子朝,“近前来。”
那冷漠毫无情绪的声音,令子朝心提到嗓子眼,直是不能呼吸。但她终究是贵族女子,不过是被赢驷威势所摄,对于这等场合,倒并不紧张,依旧保持着镇定从容的步子向前走了一小段路,在赢驷面前七尺之处屈膝。
“贵使且说,这礼物是哪三绝?”一名卿大夫笑问道。
宋初一道,“这是我卫国一位士大夫家的嫡女,容色万里挑一,通诗书礼仪,懂乐曲舞蹈,善棋艺绘画,乃卫国绝色;她手中玉匣,是整块上等羊脂玉,通透温润,无半点瑕疵,经由能工巧匠精心细琢半年有余,乃是第二绝;匣中之物……世无其二,此乃三绝。”
子朝的容貌,要说绝色也不至于,但她是贵女,通文墨,知雅意,难得还长得这么动人,集高贵、智慧、美貌于一身的女子,还当真不好找。
“替寡人向卫侯致谢。”赢驷道。
这话的意思,是收下礼物了。
宋初一眼底浮上笑意,拱手躬身道,“外臣定当转达。”
子朝垂眸,目光低低飘向宋初一,眼眸中含着泪意。秦公固然俊美,她心中自然欢喜,总比伺候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叟要好上千万倍,可相比于宋初一的柔和风趣,秦公便如那天际的寒星、山巅万年不化的冰,太高太冷,只能仰望不能触摸,她从心底里怵他。
寺人上前领子朝离开。
宋初一不是没看见子朝的眼泪,可她只能在心底一叹而已。倘若她是一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决计不会把子朝献出去,况且秦公这副油盐不进的模样,也看不出对美人有多大兴趣。只是她注定不能对子朝的情愫有所回应,这么做,也算是为子朝寻个好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