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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脚已经差不多好了,从今以后,你都不用过来了。”

“好了?”我有点疑惑,低头看看他的脚踝,藏在裤子和拖鞋里,看不出来好没好,我说,“你能自己吃饭了?”

“是。”

“也能自己写字了?”

“对。”

“那你马上吃给我看。”我抱起手臂,抬头看着他。

叶思远抿着嘴唇朝我看了一会儿,真的坐到了桌子跟前,抬起右脚搁上桌,大拇脚趾和食趾夹住了饭盒上的勺子。

他的右脚踝还缠着纱布。

他平时都是用右脚拿筷子吃的,我在网上的照片上看到过。按理说,拿勺子要比拿筷子更简单,可现在,我看着他脚趾夹勺子的样子,疼得额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嘴里却是咬着牙一声不吭。

叶思远用勺子兜起一勺饭,身子压下去,脚趾颤颤巍巍地把勺子送到了口里。吃了一口,他立刻坐直了身子,放下了脚,抬头对我说:“你看,我能吃饭了。”

然后,他就愣住了。

因为我已经哭了。

我一边哭,一边说:“叶思远你这个笨蛋,你逞什么能啊!脚疼就脚疼呗,医生都说要一个多礼拜才能好呢,你这才5天,硬撑什么啊!”

他看着我,也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说:“陈桔,我是觉得,咱们这样下去,不好。”

我泪眼朦胧地看他,问:“怎么不好了?”

他说:“我们两个不合适。”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

他低着头,想了一会儿,又抬头看着我,眼神带着哀伤,说:“你看,我没有手,是个残疾人,你这么漂亮一个女孩子,和我在一起,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