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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定是很喜欢排球,才这么拼命的,对吧,哥?”

陆云琛没有等到哥哥的回音,他艰难的将目光从球赛上拔开,看向哥哥,就见哥哥安静地注视着赛场。

球赛这么精彩,难怪哥哥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陆云琛也专注于球赛了,虽然他对比赛规则的了解还不够细致,但他依然能享受排球。

而对于弟弟的问句,陆玄冬没有答案。

他不是秦春晓本人,无法确切的说出秦春晓是为何而战。

但除了荣誉,还能是因为什么呢?

这点秦春晓自己也未必知道答案,但最初他一定是为了心中的不甘才来到排球赛场的。

这个骄傲的年轻人曾在十几岁的时候,便在另一项竞技运动短跑上遭遇巨大的打击,为了挽回名誉,为了对荣誉的渴望,他打了排球,至于争夺胜利更是完全不需要理由的事。

谁家争强好胜还需要理由的?喜欢赢三个字就胜过所有!

不过现在的话,他肯定已经很喜欢排球了。

陆玄冬早就发现了,秦春晓是个很喜欢团队运动的人,因为在和队友一起奔跑时,他是快乐的,而这份心理层面的快乐甚至能凌驾于疼痛。

蓝眼少年就像是一只找到了喜爱的猎物的幼狼,他在球场上追扑顶,每个动作都灵敏而优美,有些动作很需要柔韧,但只要能追到球,他就可以很自然的做出来,包括屁股高高撅起,两只手撑着地面,然后拿头像小海豹一样顶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