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宅男历险记》四十万字,断断续续写了三个月,收入九千,已经算是高收益了。

如果卖出影视版权,收益率可谓逆天。

因此,谭迟经过认真分析考察,决定持续开坑,坚持码字。

可在选择题材的时候,又遇到了瓶颈。

打开金榜榜单,上榜的基本都是手速惊人的作者,靠字数和更新维持订阅,至于题材……五花八门,毫无规律。

研究了半个月榜单的谭迟最后不得不得出结论。

没有不红的题材,只有不红的文。

热门题材,写崩的人也有一堆,冷门题材,写红的人也不在少数。

总而言之,各凭本事。

选题瓶颈期的谭迟再次陷入惆怅。

而另一件令谭迟惆怅的就是,自从隔壁搬来了一位新邻居后,自己铜浇铁铸的日程计划居然崩坏了。

*

“叮咚、叮咚——”

门铃声中,谭迟看了一眼手机,17:18。

太准时。

放下切了一半的西红柿,谭迟擦了擦手,吧嗒吧嗒走到门口开门。

“谭老师,别吃西红柿炒蛋了,我今天做了大餐,一起吃!”门外的唐甘兰举着锅铲,两眼放光。

“我今天就不——”谭迟说了一半的理由,在闻到隔壁厨房的菜香之后,硬生生换了半句,“好的。”

“快点。”唐甘兰颠着拖鞋回屋。

贪吃是病,得治。

谭迟第一万零八次自我催眠后,回到厨房切好西红柿装盘,洒上白糖橄榄油,捧着盘子去了隔壁。

一进门,谭迟先是条件反射一眯眼,等眼睛适应地板反光后,才慢悠悠走走进客厅坐上沙发。

茶几上摆着两套碗筷,米饭冒着香喷喷的热气,电视里新闻频道一如既往播着领导开会领导加班领导很忙的高能量新闻。

沙发一尘不染,桌面光亮如镜,甚至从这个角度看到的卧室纯色床单,都平整得仿若被高温熨斗熨了一遍。

谭迟不自在推了一下眼镜。

这个房间太干净了,干净的不像是正常男性——或者说,不像是正常人类居住的环境。

“锵!最新开发的菜品!”唐甘兰捧着大砂锅放在桌上, “尝尝。”

谭迟默默看着砂锅。

这次,是黑红色汤底的鸳鸯炖菜,左半边,漂浮着白花花的肥肉,右半边,涌动着黑乎乎的蚕蛹,正中间,标志性的鱼头昂首问天,两个眼珠子闪着诡异的光。

谭迟:“这是——什么?”

“红霞漫天鸳鸯煲!”

“哦。”

地狱血染杀人煲。

谭迟举筷入锅,夹菜入口,香味入喉。

甜鲜滋味在味蕾迸发,在喉头凝出丝绸的触感,滑入五脏六腑,香遍了全身的毛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