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甘兰手臂的肌肉在发抖,脑中似乎有一个巨大的钟鼎,起起伏伏沉鸣。
这般直直站了足足两分钟,突然,唐甘兰笑了。
那笑容,明亮中藏着阴郁,灿烂中隐着悲凉,可爱又残酷,竟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美丽和魅惑。
他迈步走向了雷隆炀。
雷隆炀双眼发亮,慢慢直起了身:“乖孩子——”
“我操/你大爷!” 唐甘兰笑容倏然收起,抬脚踹上雷隆炀的裤/裆:
“啊啊啊!”雷隆炀一头栽到了地上,手捂着裆/部,哀嚎连连。
唐甘兰疾步走向门口。
“唐甘兰!”雷隆炀大叫,“你如果今天走出这道门,就再也别想在这个圈子立足!”
唐甘兰冷笑一声,头也未回,拉开门板重重摔上。
“靠!”雷隆炀咒骂一声,匍匐在地上良久,才摸到沙发上的手机拨出一个号码,“史元德,你他妈是怎么调/教新人的?!”
话筒另一边的史元德诚惶诚恐:“雷总,怎么了?”
“怎么了?我差点被那个臭小子废了!不识抬举的狗东西!”
“雷总您先别生气,我去劝劝——”
“劝个屁,赶紧弄个人过来,我他妈要试试我这东西还能不能用!”
“是是是,雷总,您消消气,我这就准备,那个谁,对对对,就是你,任什么光的,过来——”
“劈啪——”一道闪电划过夜空。
屋外,大雨倾盆而下,雷声隆隆,闪电刺目,雷隆炀的脸青面獠牙。
“唐甘兰,你完了!”
*
夜沉如渊,雷云滚动,闪电裂开万顷苍穹,铺天盖地的雨线密密麻麻砸向地面,崩裂,破碎。繁华都市的灯红酒绿在水幕中扭曲变形,像一张魔鬼的笑脸,诱惑又罪恶。
街上空荡荡一片,没有行人,也没有车辆。
只有一个人,在雨中逆风而行。
精致的西装早已被雨水浇透,紧紧贴在身上,昂贵的皮鞋重重踩着地面,每走一步,就会从脚跟处溢出红色的水浆,那是不知道走了多久,脚上的血泡已经磨破,合着雨水冒了出来。
雨水顺着发丝滴入眼眶,将一双瞳孔洗得犹如两块黑镜,倒映着漫天的雨帘。
十一月,蓟京的风很冷,雨也很冷,冷得他全身都在发抖,冷得他连血液都几乎凝固,可唯有一颗心脏在不屈服的跳动,一声又一声,撞击着耳膜。
他就这般,挺着笔直的腰杆,踏着红色的血水,一步一步融入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路灯之中。
*
“找到了!”芭蕉叶大叫一声,“经纪人副总监史元德,手机定位在丰茂大酒店,这是乘风集团旗下的产业,卧槽,我早该想到的!”
“丰茂大酒店,好的!”谭迟抓起手机就往外冲。
“蒸羊羔勒~”手机猝响,滑屏接听。
“小迟,路上积水太深,我堵在路上了,你告诉我去哪,我绕道过去!”秦坚在话筒里大叫。
谭迟拉开大门:“在丰茂大酒店,我已经出门——”
后半句卡在了嗓子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