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晴也觉得自己这闺蜜都要学魔怔了,无奈摆摆手,走了。
被这么一打岔,宋轻予的注意力反而重新集中起来,也没觉得屋里过于安静了,拿出一套试卷,很快就专注的做了进去。
短短一个上午的时间,她就把语文英语的四套卷子全写完了。
英语对她来说是最简单的:其实第一次,宋轻予也觉得英语特别烦,那些乱七八糟的时态和词组简直就像是在故意为难人,还有最可怕的完形填空,宋轻予从来都是一通乱选——至少乱选还有25的得分率呢,认真做只会错得更多。
所以高考的时候,她的英语也就是低空飞过,勉强及格而已。
没想到进了大学,她运气挺好跟一个英语大神同寝室,那位也是偏科的祖宗,高考英语接近满分,可数学考得比她还要惨不忍睹。
靠着大神的指点,宋轻予才意识到英语其实根本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尤其是高中英语,只要背熟词汇,养成语感,一切也就是顺水推舟的事,比语文都容易多了。
那时候大神要考托福,天天抓人帮自己背单词,宋轻予闲着没事就经常被大神抓差,大神还特别喜欢在寝室里听英语新闻,平时都用耳机,可到了大二的时候,寝室里一个忙着恋爱,另一个热衷混学生会,都常年不在寝室,宋轻予反正在寝室也是混,有没有声音无所谓,大神就干脆开了公放,她时不时也听了一耳朵。
一来二去的,宋轻予的英语莫名其妙就有了长足的进步,其他科目虽然低空飞过,英语却轻轻松松过了四六级,后来找工作的时候,也多亏了这门特长,才被那家公司录用,后来还经常跟国外的部门发发函件甚至电话沟通,所以英语也一直没丢下。
谁想到一朝重生,当年那个看着就头疼的英语,竟然也能成为她最强势的科目呢。
现在宋轻予刷着英语卷子,甚至都想不通,自己当年怎么会觉得这么简单的题目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