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绍霖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明知故问,你以前不是经常到这里来吗?”
沈煜超忽然对陆绍霖敬佩起来,年纪轻轻就掌管这么大的一个公司,而且还把公司打理的井井有条,很厉害哇。
走在陆绍霖的身旁,沈煜超被迫接受着公司众人或诧异或八卦的视线,他和陆绍霖结婚的消息并没有对外宣扬,除了周正南以外,公司的其他人并不知道他们是夫夫。
周正南正在总裁室整理文件,见到沈煜超微微有些诧异,“沈少爷过来了。”
陆总以前不是最反感沈煜超来公司找他吗?怎么今天主动把人给带来了?
“你好呀。”沈煜超笑眯眯的冲他挥了挥手。
看着笑容灿烂的乖巧少年,周正南一瞬间感觉自己好像看到了天使,眼前这位这乖巧可爱的美少年真的是以前那个作天作地的沈煜超吗?
沈煜超本来是来给陆绍霖当助理的,可一上午,陆绍霖忙的团团转,倒是他的那几个助理怕他在办公室待的无聊,一会给他送块小甜点,一会给他倒杯果汁,俨然把他当成了贵客。
这哪是来工作的,简直就是来当祖宗的。
沈煜超嘴里吃着一个棒棒糖,双手托着下巴望着正在工作的陆绍霖,都说工作的男人很有魅力,以前他觉得这句话纯属扯淡,工作向来只会让人焦头烂额,可是现在看陆绍霖工作,有时接个电话,有时沉声吩咐工作,一副运筹帷幄的样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十分养眼。
为什么他以前没发现工作中的男人这么有魅力?
肯定是因为陆绍霖长得比较帅的缘故,像他之前公司的那个老总,四十多岁,大腹便便,头发都快掉光了,工作上一有不顺的事就破口大骂,看了就让人厌烦。
所以说总裁跟总裁的差距还是很大的。
看了一会,沈煜超发现陆绍霖每次用右手签字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轻轻皱下眉头,看来他伤还有点严重。
陆绍霖抬头刚好对上他的视线,他放下笔,冲沈煜超勾勾手指,“过来,帮我揉揉肩膀。”
沈煜超乖乖走过去帮他揉肩,考虑到他的肩膀上还有伤,都不敢太用力,力度轻的像是给他挠痒痒。
享受着沈煜超的按摩,陆绍霖懒洋洋的问他:“肚子饿了吧?中午想吃什么?”
“什么都行,我不挑食,很好养活。”一上午什么活都没干,还让人家的助理当成贵客伺候了半天,他哪里好意思再提要求。
陆绍霖斜睨他一眼,“就你还好养活呢?”
沈煜超心里不服气,嘿,你这调侃的语气是几个意思?你又没养过,怎么知道我不好养?
陆绍霖边说边在他的腰上捏了捏,“你看看你瘦的跟个竹竿似的,要是不挑食,怎么会这么瘦?”
“我瘦是体质问题。”沈煜超闷声反驳,作者给他的人物设定就是妖孽受,你们见过哪个妖孽受胖成球的?
他的腰又细又软,陆绍霖忍不住多捏了几下,“行了,别给自己找借口了,想想中午要吃什么吧。”
沈煜超问:“吃什么都行?”
陆绍霖点头:“嗯。”
“那我们去吃肯德基!”他不是嫌弃自己瘦吗,那就去吃容易发胖的垃圾食品,最好能把陆绍霖的八块腹肌都吃成一块肥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