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除了去馄饨店吃热乎乎的馄饨之外还有一个私心,就是去看一下那家店的老板,没错,是老板而不是老板娘。老板二十五六的年纪,话很少,只知道他姓夏,要说一个大男人喜欢看另一个大男人非常奇怪,但唐宋就是喜欢看,也许是喜欢对方身上安逸的气质,也许就是喜欢那个人的模样。
他们的缘分始于一次偶遇,关于名字的巧合。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副本里三个男的在搅基,搅的我鸭梨好大……事实证明男人天然麦麸才是真的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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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唐宋一直有晨读下午散步的习惯,对于他这个习惯,舍友都保持仰慕的态度,并且常常打趣道,唐宋啊唐宋你还双十的大好年华生活习惯都已经迈入老年阶段了,然后再在他晨读的时候一脚踹到阳台关上门得个清静。
宿舍楼的阳台正对着操场,清晨的校园萦绕着朦朦胧胧的雾气,偶有一些早锻炼的学生身影在操场上跑动,但年复一年,只有一个人无论严寒还是酷暑都会坚持晨跑,有时在寒冷的冬天或者难熬的夏天,支持唐宋清晨起来的不是习惯反而是好奇,好奇今天这个人还会出现吗?
直到一次课后,唐宋负责打饭送回宿舍,身边晃过一道白影驻留在了他的脚边,定睛一看原来是只大白狗闪着无辜的大眼,尾巴傻傻的摇着,黑黑的鼻尖凑在他提着的饭盒左嗅右闻,如果狗狗也有拟人化的表情,也许这只狗正在流口水,他哑然一笑,谁不把狗养饱就放出来。
“小宝,回来!”这声召唤有着点哭笑不得和无可奈何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