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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嚣还未出手,何勋的鞭子已经狠狠甩了过来,不偏不倚就抽在了那对触角上。

触角是吸血蜗牛赖以感知环境的重要部分,布满了神经节,因此鞭子带起的风还没刮过来它就感知到攻击。

但蜗牛到底是蜗牛,尽管块头大了不少,预知危险的第一个本能还是缩进壳子里,然而在它完全缩回去以前,何勋把辫子一拐,鞭身的倒刺把蜗牛那对长触角勾住了。

这个大家伙疼得四处乱跑,它半透明的柔软肉身像波浪一样摆动。

何勋被它甩动的力量拖得几乎飞起来,陆嚣一急,想过去把他身体稳住,却听他大声道:“别管我!你先把它两对触角都砍了!”

说着,一脚把包踹开,露出了他们为了这次出远门而准备的行军小刀。

陆嚣手指一指,刀和鞘自动分离,刀飞向那对长触角,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蜗牛与那鞭子挣扎时,倏地切了下来。

蜗牛顿时挣扎得更猛烈,何勋再也拴不住那鞭子,被甩飞起来,在落地前陆嚣用异能把他给稳住,轻柔放下——动作越缓,耗能越大,把何勋急得啊,不住大叫:“别管我!你继续砍掉它的触角!”

陆嚣只能重新操控那刀子,可是这一次却不太顺利了。

蜗牛进食被打断,又惨遭切肉,愤怒战胜了它缩回壳子的本能,它得身体变得更大,同时全身除了甲壳以外的地方全部沁出了粘液,每一个部位都滑溜溜的,陆嚣即时砍中短触角,也被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