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的功夫。秒杀两个,夺过四儿手里的棒球棍,剩下两个对视一眼。左右夹击,一起扑了过来。
小乐离的远,但是看的很清楚,于百顺的动作非常快,右手挥棒砸倒一个,左边这个轮着拳头过来被他一抬腿挡住。他的腿非常有力,一下就把人踹的退后几步。
扑通扑通……什么声音?小乐觉得脸有点热。后知后觉的发现那是她的心跳。
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帅呢?他平时总是笑眯眯的没脾气样,今天跟人打群架的架势简直换了一个人。抬手踢腿轮棒子,每个动作都赶紧漂亮,毫不拖泥带水,比功夫片还好看。
前世听过他的一些传闻,说是他在道儿上混过一段时间,打服了那一片,所以他开的饭店没人敢上门惹事,据说当地有名的地头蛇都跟他是拜把子的哥们,无论黑白两道,都得卖他个面子,往后生意越做越大,跟他的这段黑暗岁月不无关系。
而传的最厉害的,就是他一个打三个的传奇故事,她在他酒店上班的时候所有员工都会背这段,于土豪是所有员工的偶像,不过正因为传的太邪乎了,小乐对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财运旺盛人品低下这个阶段。
但是今天这一幕,太颠覆形象了。
她本来想着自己先跑不拖累他还能报警,但看这个架势,没必要报警了。
对方尽管人多势众,但都是草包,于百顺几下就把人都收拾了,只用了几分钟四个小混混都躺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他把棒球棍甩在一边,蹲下来拍拍四儿的脸,“跟我玩打闷棍这一套?哥水里功夫是差了点,可陆地上,你们几个捆一块儿都不好使!”
小乐气喘吁吁的跑过来,看看地上躺的几个人,“顺哥,他们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