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牧之看着石头微微皱眉。
“前一阵子有人想开发这个村子,被老百姓打出去了。”
络腮胡带着一丝得意:“这里的民风相当彪悍的,不愿意开发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
“对了,这位兄弟身上的血是怎么回事?”
萧牧之淡淡问道:“那不是人血,应该是兽血吧?”
“您太厉害了,确实是野兽的血。”
那混混干笑一声:“没钱了,为了混点饭吃,我就去套一些猎物。”
“这可不好!”
萧牧之掏出一摞钱扔给混混:“拿去暂时生活,找个正经生意干。”
“谢谢哥。”
那混混拿着钱满脸堆笑:“您真够意思。”
“可是我们这些人除了打打杀杀,还能做什么?”
那混混忽的迷茫,攥着钱:“就这么混一辈子?”
“你们还有几个人?”
萧牧之微微皱眉,这些混混其实也有时候挺可怜。
“还有我们五个,我叫龙敏,这个是小四,旁边花头,得病的是小刀,还有个满满在照顾。”
络腮胡介绍道:“当时我们是跟着龙兴哥一起混的,后来兴哥死了,孙鹤就翻脸了。”
“这样,我安排你们出国吧。”
萧牧之想了想:“我们在东南亚还有业务,你们过去好好干。”
“真的?”
龙敏眼睛登时亮了,带着期待。
“嗯,你们去了,我会安排你们去黑虎拳馆。”
萧牧之忽的想起黑虎拳馆,那是洛夫的一个大本营。
现在蜜獾算是自己人,可是毕竟太单薄了。
这些人过去正好,收入拳馆日后启用。
“好啊!”
几个人说说笑笑,汽车驶出山洞,眼前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斜坡,连绵的树林后隐约出现了一片灯光。
“前面就是狐仙洞村了。”
龙敏指着前面:“这里人口有六七百人,大部分都是老人,一般年轻人都去城市里打工了。”
萧牧之忽的想起什么:“对了,昨天有没有三个外人进村?”
“有,说是什么文物学家的。”
龙敏有些不好意思:“我还抢劫了他们,弄了几百块,所以我觉得还会有人来,才想起拦路抢点钱。”
“没伤了他们吧?”
“没有没有,咱们也不做那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