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那家伙的福,基本的生活用品他已经不缺了,接下来得趁着有空去山上找点有用的东西。
草草咽下拉嗓子的杂粮糊,荼九拎起柴刀和水桶便往山里走去。
等装满一桶水回来之后,他又回头去砍了一堆树藤,花了半天时间编了一个漏洞百出的背篓,虽然模样丑了点,但能用,至少比他用两个口袋装东西要强。
忙好之后,他喝了两碗杂粮糊,就坐在门前看着手里一串浅黄色的小花怔怔发呆。
这是藜芦的花,看起来丝毫不起眼,但这种植物是一种赫赫有名的草药,根及根茎能够入药,能催吐、祛痰、杀虫,主治中风痰壅、癫痫、喉痹等;外用治疥癣、恶疮、亦可杀虫蛆。
另外,含有剧毒。
这东西在山上并不少见,尤其是这个村子似乎并没有认识草药的大夫,光后面的这个小山包上就有长了不少有用的草药,用特定的几样配置出一份毒药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他并不能算一个医生,但杀人也不需要多高的技术,只靠他从小背熟的《汤头歌》、《伤寒论》、《神农本草经》等基础书籍就绰绰有余。
说来可笑,王建将他们一家打为走资派,就是因为母亲的爷爷曾经是赫赫有名的医药商,外公外婆早年也曾行医贩药,攒下不少家底,被那群人从家里翻出的医书更佐证了这一点。
但正是这害了他和父亲的医书,偏巧又成了他报仇的最大倚仗。
荼九不由扯了扯唇角,轻轻抚摸着柔嫩的花瓣,目光柔和,虽然父母如果泉下有知,一定会反对他报仇,但谁叫他们那么不负责任,丢下他去了地府团圆?
他从小可就有脾气的很,当然不会乖乖听话,有本事他们回来拿戒尺打他手心,那说不定他还会安分点。
似乎是想到幼时被母亲教训的场景,他不由低笑一声,身子后仰,靠在了门框上,半眯着眼打量远处的青山。
现在,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那个神出鬼没的家伙,得确定对方懂不懂草药,知不知道自己摘回来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