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陈光和他所坚持的原则,永远处在了这个行业的最底层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是个年轻人,入行没多久,刚过了实习期一年左右,引经据典写了不少。

而电梯维保公司的王律师,要比陈光大个四五岁,他发来的东西,估计也是他的律师助理给他写的,也就是一页纸的样子。

陈光打开了电脑,再对比两份代理词的相同之处和不同的观点。

最终,陈光将两份代理词拼凑了一下,主要以“特别约定应有特别说明”和“单次事故与单人事故的表述引发歧义”为主,形成了一份新的代理意见。

第二天一大早,陈光就赶到了公司,先将代理词打印了出来。

然后,在确认无误后,盖上了公章,直奔法院而去。

等陈光进入了法院,找到了审理他们这个案子的法官,将书面代理词递交了上去,因为法官忙着要开庭,所以,也没和陈光说几句话。

陈光只是追问了一句:

“这个案子,多久能下判决?”

法官明确的表示:

“因为这个案子,前期开了好几次庭,已经超了他的审限,所以,判决书很快就会出来……”

说完后,法官进入法官通道,去开庭去了……

做完这一切的陈光,感觉浑身上下轻松了不少,随后,怀着愉悦的心情出了法院。

在法院的大门口,陈光居然碰到了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原来,他也是过来递交书面代理词的。

两个人在交谈了一会儿后,那个律师就进去了。

而陈光正要往公交车站方向去走的时候,一辆出租车,停到了自己面前。

车上下来的是王律师,原来,王律师也是来交书面代理词的。

王律师下车后还问陈光:

“为啥不和他一起相跟着来,两个人都没开车,打一辆车就好了呀……”

陈光只好解释说:

“单位有事,他只能提前过来递交代理词,现在,着急着要回单位办事……”

等王律师也进去后,陈光咬了咬嘴唇,一边翻找着兜里的零钱,一边向公交车站走去……

此次的诉讼,刘昆平根本就没有拨给陈光任何的经费。

至于王律师那边,刘昆平认为,他已经给付了代理费,所以,他也不会再承担任何费用。

而分管财务的龚瑞红,每次在交通费的报销上,都要为难陈光。

甚至陈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打车来作为交通工具时,还要让陈光在出租车票后填写情况说明——因为什么什么事打车,从哪里到哪里……

而且只要陈光外出打车的次数多了,这个龚瑞红,就会公开不公开的,在各种场合上含沙射影的敲打陈光……

所以,如无必要,陈光是不愿意,因为一点点的交通费和龚瑞红去耗那个气的。

陈光只是默默的,把龚瑞红这些小人行径记在心里。

龚瑞红对陈光的有意针对,不只是只有陈光看得清楚,这几乎是全公司上下都达成的共识。

而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性的对抗与针对,使得龚瑞红与陈光,发自内心的相互厌恶对方。

不过是龚瑞红心狠手黑脸皮厚,什么事也能做的出,什么话也说的出口。

而陈光总是在关键时刻,因为自己多余的善良和自己固执的坚持所谓的人性与原则,处处都处于下风……

这也就是,为什么,最终龚瑞红能成长为这个地区,物业行业的话事人一般的存在。

而陈光则和他所坚持的原则,永远的处在了这个行业最底层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