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傻眼

“呵呵,好怕怕啊,你想要多我做什么?”

看着她矫揉造作的样子,张明安这才发现,原来之前根本就不了解她,只以为她温柔似水,热情似火,一直追在他身后,享受着她崇拜的眼神,现在才知道她就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看中的不只是他这个人,喜欢中夹杂着利益,她就是个自私自利的卑鄙小人。

女人都很注意自己的贞操,她可以不顾他已婚身份,一直对他有觊觎之心,没结婚就像睡了他,只为的是那个身份,图的是他的前途。

张明安彻底看清李淑华的为人,这才发现最好的人莫过于凌小玉,她的眼里心里只有他,为了他,在家里忍辱负重,每次在娘跟她之间,他都选择了娘。

想到这里他是骄傲自豪的,但为何一夜之间,一切都变了呢?原本好控制的女人,现在突然变了性子,这么的要强好胜。

他是不甘心,也不能这么说,只是他这人清高,自己不要的东西,也不许别人惦记。

就如同凌小玉跟林想南走的近,他心里就不舒服。好面子的他,听李淑华提起他最忌讳的,最不想人知道的事情,就觉得面子保不住,分外恼怒,比离婚还让他生气,但极度气愤之下,让他格外冷静,不能跟李淑华闹掰,只能哄着她,他眼珠子转了转,“乖乖,你是我的心肝儿,你想要什么我就会满足你什么,哪怕是再难我也帮你实现。”

好话,尤其是哄骗李淑华的情话,他张口就来。李淑华就喜欢他的嘴甜,会哄人开心,脸上多了一抹笑意,不过她也没被张明安的魅惑,还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她抬了抬下巴,“既然这么喜欢我,那就该拿出诚意来啊。”

“你当初怎么追凌小玉的都给我来一遍。”

这个简单,没问题,难不倒张明安。

张明安微微勾起唇角,摆出文弱书生的样子,他本身长得好看,白净,加上身上有股书卷气,让人打眼一看,就不是泥腿子,跟柱子等比,简直是碾压。

看到他风度翩翩,对他温柔小意,李淑华心里高兴,目前只有张明安能让她产生优越感,她在没有找好下一家的时候,不会自毁前程。

两人各怀鬼胎,前一刻还剑拔弩张,后一刻就跟热恋中的人。只不过李淑华的胃口变大了,不局限于买一些好看的头发,手帕,围巾之类的,她看上了镇上最大的店铺‘宏远衣行’买的漂亮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