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秀英这边说得美好。
其实朱远根本就没在听。
确定了身份,其他都不叫事。
反正在历史上这两人也是和和美美的一对。
朱远又何必作怪,非要在其中横插一脚,搞出些事情来。
伸手端起桌上凉茶,朱远假意喝着,实则用眼神隐晦地看向马秀英的那双脚。
在古代来说,像脚这种私密之处,除自己相公家人之外,其他人是不能看的。
会显得唐突无礼,更甚者和流氓变态差不多。
就是扭送官府,其他人不仅不觉得小题大做,反而还要叫好。
朱远并非不懂这些,可架不住他好奇啊!
要知道自家嫂子可是史书上记载的大脚,因此还闹出个马大脚的称呼。
如今能亲眼目睹,朱远心里就和猫抓的一样,说什么也要看上一眼——
嗯……
大概四十码左右。
算不上大。
反而是正常人的范围。
朱远隐晦地上下打量马秀英一眼,目测一下,自家嫂子身高大概一米七以上。
这个身高拥有四十的脚码反而是正常的。
要知道人也是动物,在外形方面也有属于自己的规律,不管长得再怎么奇形怪状,也不会突破极限。
就像一个身高一米七的人,不论男女,都不可能会有一双三寸金莲的小脚。
就现在随便去大街上抓几个人回来,他们照样也是如此。
能够拥有三寸金莲的人,体型必然是娇小玲珑的那一种,绝不会有任何意外。
说起脚的尺码,其实清朝的三寸金莲才是一种审美扭曲病态的产物。
在发育之时用裹脚布硬生生勒断脚掌,承受剧痛强行停止脚的发育,对身体而言完全是一种摧残。
经受过这种摧残,人差不多就已经废掉了。
重体力活一点干不了,甚至连日常行走有时也是一个问题。
这里不得不提一个冷知识。
虽然清朝盛行裹脚,但真会裹脚的大多数其实是官宦世家的富家千金。
她们完全不需要工作,也不会接触到半点体力活动,自然会去追求这种病态的美。
而平头百姓挣扎在温饱线上,每一个劳力都是最珍贵的资源。
他们恨不得让自家八岁的孩子牵着缰绳犁出十亩地来,平白无故又怎么会废掉一个珍贵的成年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