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麟阁县侯,万户侯!

无论是敌人的,还是自己人的尸骸。

封侯了!

一将功成万骨枯。

江越没有让万骨枯,哪怕所有敌人尸体与战友尸体加起来,也不过大几千人而已。

但他确确实实第一次感受到了,那尸山血海的沉重。

脚下是血。

身前是血。

腰间的宝剑,眼前木盘上,那些列侯才能拥有的宝物上,更是血痕累累。

所以……

江越猛地将那件奢华得用犀牛角做衣钩的玄端深衣拿下,披在了自己身上!

所以他不会停下。

绝不会!!!

已经染血的宝剑绝不能铸成农具。

已经杀了无数人的手,也绝不能卸甲归田。

已经战死了无数人的虎豹骑,更是要进一步增强战力,扩大规模!

将要封侯的自己。

则毫无疑问,也要继续向更高的地方去走。

不然的话。

一切不就都白费了吗?

无论是战死将士的期望,还是活着之人的家眷,甚至主公曹操的恩馈。

都还在啊!

无论这条路多远,无论三国这场乱世有多久,有多长。

我。

江越。

会一直杀下去。

踏着最血腥的土地,受着最多的荣誉也好,骂名也罢。

一路。

杀到万世太平!

也只有杀下去,战死的英灵名字才能被刻在石碑上,也只有杀下去,天下百姓有朝一日才能安居乐业。

也只有杀下去,自己才配成为真正的列侯!

不然。

身着此位。

既不愿背负骂名,也不愿手染血痕,脚踏枯骨,那与身旁这些为功名利禄而来的其它诸侯有什么区别?

在诸侯的目光中。

在曹操、天子等人繁复而又古朴的礼仪吟唱声下。

江越头戴进贤冠,脚踏虎长靴,身着玄端深衣,腰佩龟纽金印,扶着长剑承影,一步一礼地完整进行着仪式。

看得无数立于此殿的将领们,眼中羡慕嫉妒之色简直要溢出来。

其中。

张飞更是恨不得取而代之了好吧!

要不是诸葛亮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