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再次间接杀人?早就第二个陈放

这个时间点是大概一个小时不到之前的了,正是林羽上门把她拉下来的时间点.

似乎,一切都说得通了,江浩坤...再一次的,对她重要的人用了这种手段,足够把人逼死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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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到这个信息的江莱,整个脑子都已经是一团乱麻.

瞬间的,这一切都是自己带来的这个想法出现在了江莱的脑子里.

如果不是自己,陈放不会破产,也不会跳楼,如果不是自己,林羽不会被江浩坤再次盯上,林羽也不会再度和陈放一样破产.

下一步,江浩坤是不是就要逼死林羽了?

虽然江浩坤和江莱解释了N遍,但江莱并没有看到证据,只看到了陈放是个渣男,江浩坤逼死他的动机,并没有看到陈放因为破产而死的证据。

事实也的确是这样,陈放就是因为破产欠了一个亿的天价债务而选择跳楼自杀.

四个操作,让陈放背上了一个亿的债.

虚构陈放的违规操作:江浩坤找人伪造陈放的违规操作记录,向银行和监管部门举报陈放的违规行为,导致其受到处罚并被迫偿还巨额罚款。

削减陈放的业务:江浩坤利用自己在公司的权力,削减陈放的业务规模,减少其收入并增加其负债。

降低陈放的信用评级:江浩坤通过向信用评级机构提供虚假信息,将陈放的信用评级降低,使其难以获得融资和扩大业务规模。

利用商业竞争手段:江浩坤与陈放所在公司的竞争对手合作,通过不正当手段打压陈放的业务,使其经营困难并最终破产。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手段在现实生活中都是不道德和非法的,仅在影视剧情节中出现。在现实中,企业和个人在经营和交往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避免使用不当手段行事。

但现实中这种操作也是有的,毕竟法律在这方面的界定比较模糊.

或者应该这么说,不同视角下不同操作的解释是多样的,从而导致了法律判定的模糊.

就好比违规操作,伪造陈放的违规操作记录,并且进行举报.

只要这件事没有留下证据,法律能够对江浩坤造成什么威胁呢?

消减陈放的业务,这是江浩坤作为自己家集团公司总裁的权力,那么只要给一个由头,比如说是对陈放有一些别的安排。

就好比陈放原来是一个销售部的经理,他的月入工资收入能够过3W,并且业务也是非常多的。这个时候,身为陈放的领导以集团能够更好的运作为理由,把陈放从业务多到流油的销售部,调到后勤部或者是人力资源部那种明显没有销售部来的爽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