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账本塞进枕头下,将床头端来的水一饮而尽,忽地咧嘴一笑,“真没想到,我余秋英,竟然逃了出来!”
她正是被搜山追捕的二当家!
余秋英看向身上,衣服都被树枝划得破烂,露出的白皙皮肤上遍布划伤,鞋也跑丢一只,她深吸一口气,“该死的条子!”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铁门被推开的声音,余秋英立刻抬起头。
院里走进了一个抱着小男孩的妇人,她的视线则被孩子吸引,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屋外,院里。
妇人看着拖拉机上的两头野猪,笑道:“下水留着自己吃,肉都拿去城里卖钱。”
络腮胡撇撇嘴,“也不能一点肉不留吧,光吃下水多没劲?”
妇人白了他一眼,“就知道吃,赶紧赚钱给你取个媳妇,省得天天去俺家蹭吃蹭喝。”
“你嫂子说的在理,”光头男搬来条长凳,往上铺了块木板,“赶紧宰了,再等等就臭了。”
两人合力抬下来一头野猪,又找来锯子和刀。
妇人撸起袖子,拿刀扎进野猪脖子,没流多少血,毕竟早就被枪打死了,随后就熟练地开膛破肚。
光头则在一旁拿锯子锯猪头,络腮胡忙着砍柴说道:
“小宝明年该上学了吧……”
说着,他转头一看,张开的口却停止说话。
偏屋前,小男孩垫着脚跟,手扒着窗台,努力地仰起头。
而屋里,女人脸贴着玻璃,露出灿烂笑容,那双眼里如同是在看宝藏般,闪烁着惊喜。
络腮胡不由地感慨道:“也是个喜欢孩子的人啊。”
夜很快深了。
小院里飘荡着野猪的腥臭味,震天响的呼噜声,从正房打开的窗户里传出。
吱呀一声。
偏房的门被推开,余秋英蹑手蹑脚地出来,拿起院里的剔骨刀,摸进了正房。
炕上,光头男和络腮胡醉得呼呼大睡。
月色如华,透过窗户撒进屋里,却反射出一片寒光!
下一刻。
呼噜声戛然而止!
余秋英满身血地走出来,搬了把梯子搭在院墙上,翻到隔壁院里。
等她再翻回来的时候,不仅全身上下都焕然一新,甚至还背了一个大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