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剑锋决定去看看一眼,看看前方到底发生了什么。
脚步一顿,轰——
一道血色流光划过,瞬息间不见了踪影,唯有刚才因焚烧尸体而产生的焦土能证明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
……
蛮荒之地
个地方是属于该修仙世界的未被探索过的区域,距离极东之地的外域的距离都非常的遥远,即便是仙帝强者,不全力跑上个把月,根本就不可能抵达蛮荒之地。
注:两边基本是互相隔绝的状态,不存在资源方面的差异问题,莫要搞错了。
在一处坐落于平原沃野的城池中,气氛肃穆、沉重,全城都处于一种极为安静的状态,几乎是落针可闻。
这座城池名为麦原城,而这座城池之所以这样命名,是因为这个城池所处的地带土地非常肥沃。
再加上气候适宜,除了一些需要特殊环境的作物,基本上种下去的庄稼都可以丰收。
而且一年三熟,再加上这里能人异士也不少,在丰富的食物基础上,麦原城以美味多样的美食吸引了许多的修士和平民,城池也因此扩建了好几次,到如今成为了一座能够容纳百万人口的大城。
更重要的是,这里的灵气资源也非常丰厚,就算没有天材地宝辅助,哪怕是个最普通的西红柿,也能够修炼到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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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这座城镇的守备力量有多么强大,完全可以自立为一方势力。
然而就是这么一座繁荣发展的城镇,却发生了这样异常的状况。
原因便是噬血蝗虫的突袭。
先前说过,这处城镇所处的地带,土地非常肥沃,种子撒下去之后,在农民的辛勤劳作之下,每到丰收之际,放眼望去是一片黄金灿烂的海洋。
如此巨量的庄稼作物,怎么可能会不吸引蝗虫的注意?
当地的优秀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蝗虫的种类非常少,而且战斗力一般般,所以每到丰收之际,无论是哪一个种类的蝗虫种族的首领,都只是在边缘地区的东哥,一点边角料,然后跑路。
对此,麦原城的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做的太过分,啃一点庄稼的事情挂在嘴边上骂两句就差不多了。
但是当地有一个蝗虫的种类是例外。
那就是噬血蝗虫。
这个种类的蝗虫块头比一般的蝗虫还要大一点,最大的能力就是吸血和血毒,实力强大的,甚至拥有引燃自身血液以达到战斗力在短时间内暴涨的能力。
可以说这个种类的蝗虫,战斗力在蝗虫这样的种群之中彪悍到了极点,对于麦原城的人来说,是个非常麻烦的家伙。
虽然年年都有清剿噬血蝗虫的行动,但是顶多就是将其重创,甚至有时候就是刮一点噬血蝗虫的边角料,根本就达不到实际性的打击效果,作用微乎其微。
别看当地人每一次的清剿行动都是收获颇丰,可对于噬血蝗虫这个族群来说,四个字——影响不大。
可以说,噬血蝗虫对麦原城的人来说,是个非常烦人的苍蝇。
而今时不同往日,如果是往常的话,噬血蝗虫无乱何时发起进攻,麦原城都能够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