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储君登基,朝堂党派更迭。邬派党首即是彼时太傅、我而今的丈人。
苏州沈氏派属李党,为邬派眼钉肉刺。
邬家自然要斩草。
而邬家那把斩草用的斧头,是我。
若事情这么简单就好了。
要做人上人,自然要踩一些人在脚下。
适者生存。
这是在蓬门就深谙的生存之道。
可是,我动了情。
沈越就是我那心上人。
可笑至极!
我一阅人无数的男馆相公,竟也有为情所困的一天。
我也曾付出过真心,这不打紧,毕竟,真心本可瞬息万变。
可沈越到底是我命中劫数吧。
这一趟,我满腔心意,竟化作了磐石。
从此,沈越二字,成了我思虑的掣肘。
我曾寻思过,为何偏偏是沈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