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我的酒也成功的喷了出来,正好喷在他的黑色衬衫上。我笑了好一会,才朝他道歉:“不好意思啊兄弟,没忍住。”
他摆摆手,“别这么着急,你先听我说完啊。”
我抬手擦了擦嘴角,用眼神示意他继续说。
他喝了口酒,润润喉,又道:“当时我也挺气愤的,于是我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她。我告诉她,虽然我没有吴彦祖的帅、没有金城武的暖、也没有谢霆锋的拽,但我有一颗真挚不变爱她永久的心!可是她听完之后并没有理睬我,只是用她那大大黑黑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我。未了,才轻声跟我说了三个字。”
我笑着询问道:“什么字?难不成是‘我爱你’?”
他摇头,说:“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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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看他一脸的悲愤,我都怀疑他是不是酒吧请来的段子手。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没事,兄弟。谁的人生没有几个傻逼的时刻,像我当年,虽然没有你这么登峰造极,那也是挺可悲的。”
“怎么说?”他凑过来,“莫非你喜欢的那个姑娘也不喜欢你?”
“那倒没有,我那个时候比你稍微好点。”我告诉他,“故事太长,我就长话短说,只说结果。”顿了顿,开口道:“说好一起白头,我为她染了白头,她却说我非主流。”
“噗——”
这时轮到他把酒喷到我衣服上了,笑容比九月盛开的喇叭花还要灿烂,“对不住啊哥们,我也没忍住啊!”
我笑笑,示意道:“没关系,我也还没说完,你先听我说完。”
他点头,一本正经的看着我,“好!”
我酝酿了下台词,慢慢开口:“我们也是初中认识的,她也喜欢穿带花的连衣裙。一头及肩的马尾,笑起来特别纯真善良。我们彼此相互欣赏,经常在一起谈论诗与远方。她特别喜欢抬头望着天空,看南迁北移的小鸟。她说这样,就能感受到自然的曙光,洗却生活的忧伤。我总是听不懂她话里的模样,却妄想着伸手能够触及到她的脸庞。她略过我眼中炽热的光芒,唱着童年的歌谣说思念的家乡。我掏出兜里所有的毛票,买了几颗白兔奶糖。兴冲冲地跑到她家门前,唱着她最爱的丁香……”
“好诗!好诗!”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后来你们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