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持着沉默,没有开口解释的打算,空气在这一刹那再次凝聚了起来。
24、喜欢口是心非。
最终还是reet打破了沉默。
“为什么啊?”他不明所以地发问,“你们不是住在一起吗?如果住在一起不是更有利于发展吗?你看长夜漫漫多寂寞,两个人往床上一躺,顺带做点热身运动,岂不是一下子就过去了?”
顿了顿,reet又道:“有个词语说的好,叫做——呼啸而过,我觉得特别适合咱们这种有人追的人,听起来都觉得贴切。”
我自动忽略reet的胡言乱语,纠正他道:“不是住在一起,只是暂住在一起。”
“不都一样吗?反正就是两个人睡一块。”
我本欲反驳reet,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他也没说错,住在一起和暂时住在一起,本质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反正就是两个人共处一个屋檐了。
况且我和廖沐秋,也确实睡一块了,只不过没有发生什么实际关系。
但reet的想法明显和我的想法背道而驰了,只以为我是找他讨论怎样和谐彼此的床上生活。于是一个劲地给我灌输“论体位的重要性”,要么就是“论进入方式的角度性”。
甚至到后来,他还从包里抽出几只安全套扔在桌子上,豪爽开口:“这是我最喜欢用的套子之一,超薄舒适,戴着就跟没戴似的,质感你懂得,滋味feel so good!西瓜味,保管你家那位喜欢!”
我将套子推回reet面前,“谢谢,不用。”
reet一挥手,又把套子推回来,开口的语气要多豪迈有多豪迈,“别跟我客气啊!拿去吧拿去吧拿去吧!”
我看了一眼套套,又看了一眼reet,只有种日了狗的感觉。在这条战线上,reet和廖沐秋分明就是一个队的!
我不再理会reet,自顾自的开始啃羊肉串,任reet在对面说的天花乱坠,唾液横飞。期间,我接到廖沐秋打来的电话,声音有点忿怨。
“你在哪?”他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