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所谓的预缴,是最让企业反感和最具争议的,事实上不合理也不合法,也是对企业积极性的一种挫伤,再继续下去,那就是杀鸡取卵,这样周而复始的一直预缴下去,也就形成恶性循环。
这对于未来的发展肯定不利,陆政东从来就没想在这方面做文章,相反,应该致力于建立良好的税收环境,以此来助推经济的发展。
当然,资金的问题他也必须得解决,他的目光放在了非税收财政收入上。
广义地说,非税收入是指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不包括社保基金及住房维修基金)。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 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具体而言分为几大块: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在财政吃紧的时候,政府也会在这方面想办法,最直观的比如交警突然加大执法力度,技术监督突然大检查,也就是政府给这些部门下派了罚没指标之类的东西。
陆政东并不是想出台一些收费政策,他同样清楚,这样的收费政策会直接或者间接的落到企业身上,他的想法是规范这些非税收收入,以规范来堵住乱收费的口子,以规范来实现非税收收入的增加,从而解决他需要的资金问题。
规范和增收看着似乎很矛盾,实际上有这样想法的人事不了解各种内情。
费税收收入从收到支,非常的混乱。
中央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共三百六十余项(二百七项纳入预算外,九十七项纳入预算内)。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收费和基金项目项目达千余个。
而越到下面,收费的项目就越多,就陆政东掌握的情况,比如贝湖的双湖市,游离于财政之外的政府各部门的收费和集资、摊派,副科级以上单位中,执行收费的单位和部门有一百四十四个,收费项目竟达一千二百三十个,这些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外,其项目及数量不明确,据有些省的调研表明,中部地区乡镇政府的收费和集资已超过其政府财力的三分之一,后面两部分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主体。
而双湖市的情况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很普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也正是这两项收入造成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混乱状态。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预算外资金中只有为数较少的税收附加和零星的收费收入。
改革开放后,预算外资金的规模开始迅速膨胀起来。七八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三百多亿元,到九二年已经增加到三千多亿,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其总量增加了十倍。
这种情况也引起了高层重视,也进行了费改税的尝试,以及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明确了预算外资金国家所有的性质,规定各预算外资金应交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十三项大基金纳入预算,对大部分收费和基金要求实行财政专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