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乐抿着唇,迟疑地问:“煜儿?”
“文乐!”
帐子被人一把拉开,出来那人上半身的衣服都没系好,穿着亵裤就往文乐身上扑。
文乐怕他踩着地上那繁复的衣物摔倒,连忙伸手去扶。
丛韬光进来就瞧见这么一幕,连忙捂着眼出去了。
“你终于回来了!”孙煜儿笑着说道,“都多久没见了,还以为你性子野了,看不上我了呢!”
“这是说的哪儿的话,我什么人你和张烈还不清楚。这些日子我自己都忙得脚不沾地的呢,哪儿还顾得上你们啊。”
孙煜儿还是以前那样,几句话就能哄好,笑着答应。
他以前胖乎乎的,像个年画上画着的小娃娃。后头因着张烈的事儿消瘦下去,让人看了就心疼。
这些日子应当又是过好了,人又胖了些,不像以前那般瘦得跟竹竿似的,风一吹就倒。脸蛋留了肉,又白嫩得很,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公子哥。
文乐一低头,就瞧见了孙煜儿脖颈上的红痕。
那玩意儿他比谁都熟悉,现在傅骁玉腰腹处都留了不少。
孙煜儿被他一看,才想起来自己衣服还没穿,红着脸将亵衣系紧了。
“这是......”
孙煜儿拧着下摆,从地上捡起一件外袍披上,那衣服明显不是他的,袖子长了老大一截。
文乐这下是什么都懂了,啧啧两声,说:“好家伙,你和张烈动作真快。”
自从张烈回来,升职到了户部侍郎的职位后,官运亨通,得了皇帝好几次青眼,而后寻着空档,晋升礼部尚书。
也不怪别的,如今太子和好几个皇子都到了年纪,入朝的入朝,封地的封地,也该开始丰盈自己的羽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