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宋太喜欢克维艾森说的我们了。

他和他以后不再是两个单独的个体了,而是我们。他们是要永远在一起的。

宴会上烛火斑斓,有采摘的鲜艳的玫瑰点缀着四周,华丽中透着丝丝优雅。

这是朝宋第一次站在这么多人面前,但因为有克维艾森牵着他,他并没有觉得害怕。

底下的目光有隐晦的,有明朗的,各种各样的情绪,杂乱无章,分分乱乱。

朝宋以前不懂初拥的意味,所以也不明白男人为了他排除了多少反对的声音。

等他能慢慢理解之后,他就预想过很多次现在的场景。朝宋明白肯定会有很多人怀揣着各种心思不看好他们。

他开始还挺抗拒的。

但是现在,朝宋看了看男人握着他的手。克维艾森在他身边很平静很简洁的说:“这是我的伴侣,朝宋。”

“我很爱他。”

朝宋也爱极了克维艾森。

.

暗沉的房间中,华贵的双人棺里平躺着两个人。冷白的皮肤隐隐约约透出皮下黛青色的血管,虽然死气沉沉,但不可否认的是,那诡异又迷人的美艳。

他们双手十指相扣,像是从来没有分开过。

时间过去了几百年上千年,甚至朝宋都不记得过了多久了。

他们眼见了血族的兴衰败落,从顶峰到低谷,从壮大到最后的隐于黑暗中再也掀不起风浪。

怎么说呢,克维艾森或许不是合格的领导者,因为他有着异常清醒的头脑,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能明白以后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