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李无归打开钱包,从中掏出一张身份证,一本驾驶证。

“身份证,罗宏光,男……益东省卫周市浩源县城关镇西门街五十二号……”

“光哥,这身份证是你的吧?”

李无归已经放开了吴慵,身子一扭,就揪住了旁边坐着的刺青男子,和刚才一样,手掌搭在他的肩膀之上,微微使劲,将身份证直接凑到了他面前。

“是,是我的……哎呀哎呀……”

刺青男子瞬间又冷汗如雨,面如土色,一叠声地说道。

“这个驾驶证,上边有你的照片,有你的身份证号码,也是你的吧?”

“是我的是我的……”

“那这个钱包也是你的吧?”

“是,是我的……”

“这么说,这个偷包的贼,就是他,吴慵,对吗?你的钱包可是在他的口袋里掏出来的。”

李无归指着吴慵,嘿嘿一笑,说道。

“你胡说,这钱包不是我拿的……”

吴慵尽管被刚才那一下砸得晕头转向,这当儿也忍不住大叫大喊。虽然他是捞社会的人,好歹也是火车站那边的“大哥”,整个卫周市都叫得上字号的“头面人物”,平日里大伙对他的评价不高,但那和小偷是完全两码事。

吴慵可以是“大哥”,但决不能是扒手。

这太丢脸了!

混混也分三六九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