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在帮忙试戴的时候,钻戒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沈辞安也不由得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思绪逐渐飘远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
幸好是没让林子亭发现,要不然免不了一阵调侃。
只是在想,如果没有那五年的分开,也许他们早就站在结婚礼堂上了,这时候也用不着羡慕别人。
这次出门,他也是为了选新年礼物。上次圣诞节送给顾征的袜子到头来被自己给穿了,沈辞安这次想选个有用一点的礼物,至少是让顾征能用上。
去了服装店,他在几根领带里面纠结了半天,一根挂在脖子上试戴。今天穿了那件白色的高领毛衣,试戴的时候拉了下领子,露出些脖颈皮肤。
林子亭急速捕捉到他脖子上的红痕。
“哎哟,年轻就是好。”
沈辞安高领往上拉了拉,将痕迹遮住,“年轻什么年轻。”
“我是说他,你以为说你啊?”林子亭把手搭在他肩上,微眯起眼睛,意味深长道:“你霸王硬上弓的吧?”
“嘿,我说你!”沈辞安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正想否认。
林子亭却指着他道:“我还不清楚你?顾征那清纯小子劲,以前亲你一下脸都要红大半天,巴不得把你当菩萨供起来,他能主动,天都得塌。”
沈辞安哑口无言。
刚谈恋爱那会儿,他每次出去聚会都把顾征带着,用不着朋友灌,他自己就能把自己喝醉,心心念念地想顾征把他带回家。
那段时间天天挂着□□在网上学习理论,就等着哪天学以致用,毕竟实践大于理论,天天学那么多没用,还是得真刀真枪地做个实干家。
然后每次他从床上醒过来,顾征不是找了个沙发睡就是打地铺,自己的衬衫扣子都没解开一颗,几次下来,气得他把某位连理论都没有的小鸡仔给扒了,自己手把手地教,总算得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