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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轩这次随身带着五万美金,剩下的资金放在银行里,要用钱的时候到华国银行在纽约的分行支取,这家分行在1981年落成。

支取的时候要带着身份证件,写明这笔资金的用途,需要林子轩和冯小刚的共同签名。

有了这些文件,银行会打电话向国内核实,核实确认后才能领到钱。

华国银行规定一次支取不能超过十万美金,超过这个数额,银行会派人核查资金流向,一旦发现可疑的地方,就会冻结这笔贷款。

华国银行的员工还会不定期到剧组检查账目,确保这笔贷款用在了拍摄电视剧的项目上。

这是林子轩和华国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中的条款,这样能尽可能的减少他卷款跑路的风险。

就算是身上的五万美金,花在什么地方也要有明晰的账目,说白了就是不能乱花钱。

他钱包里虽然有张银行卡,却不能给慕姗姗买一个名牌包。

慕姗姗也不会提这样的要求,她之所以愿意放弃电视台的工作来到纽约,一个是照顾林子轩,还有就是起到监督的作用。

美国是一个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容易让人腐化堕落,尤其是男人手里有钱的时候。

她有点不放心。

俩人走过纽约的时代广场,周边的大楼上挂着不少大屏幕,上面播放着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广告,让路过的行人不得不看。

“总有一天,咱们国家的公司也会来这里做广告。”林子轩沉声道。

“希望如此吧。”慕姗姗不太确定。

慕姗姗没有林子轩那么自信,不过他们都能来美国拍摄电视剧了,在时代广场做广告也不算是多大的事儿,只看国内的企业有没有这种眼光和魄力了。

想把产品推向世界,就要先把广告传遍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