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轩最后翻看了一下剧本,帮他们递交上去,走的是正规途径,没费什么事。
其实,内地现在对于合拍片的审查已经不那么严格了,毕竟港台和内地的文化环境不同,只要没有政治上的问题,其他的细节可以放过。
不过如果在内地播出的话,还是需要重新审查。
五万块对林子轩算是个大数目,但对于这部投资超过1300万人民币的剧集来说,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以演员的片酬为例。
这部剧的主演赵亚芝的片酬是每集4万港币,拍这部戏拿到的总片酬超过150万港币。
扮演许仙的叶桐片酬是每集3万港币,光是所有演员的片酬就占去总投资的四分之一。
这在内地影视圈很难想象,内地的电视剧演员片酬占总投资的二十分之一就算高了。
由此可见,内地明星的商业价值还没有开发出来。
林子轩看了台湾提交的拍摄计划,为了节省资金,他们尽量缩短在内地的拍摄时间。
除了演员的片酬,台湾的影视公司还花费几十万从美国购买了一台特效机器,专门用于做后期的特效处理,这种机器在内地极其少见。
林子轩只能感叹这些人舍得花钱,如果他有一台特效机器,也能制作神话剧。
不过眼下他只能制作情景喜剧。
这是他和冯小刚商量后决定在新公司成立的时候拍摄的第一个项目,情景喜剧投资低回报高,风险很小,他们比较拿手。
当然不能是《海马歌舞厅》那种讽刺现实的题材,要积极正面一些。
第一个项目是为了赚钱,积累资金,不能讲太多艺术追求,只有有钱了才能谈追求,要不然大家只能饿肚子。
林子轩给花城的陈常乐出主意拍摄情景喜剧,他自己也是这么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