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姗姗文化属于慕姗姗和林子轩两人所有,慕姗姗是总经理,林子轩是法人代表。

“这么做是不是太夸张了?”慕姗姗斟酌道。

“有备无患嘛,反正花不了多少钱,免得以后引起纠纷。”林子轩回答道。

他们谈论的是登记节目版权和注册商标的话题,有的节目已经登记过了,还有的节目存在着争议,现在要弄清楚。

尤其是《美丽华国》和《鉴宝》,前者和凤凰卫视合作,后者和京城电视台合作。

说到底还是一个版权的问题。

陈配斯和朱世茂状告华国电视台的事件继续发酵,媒体围观。

对方的律师认为两人在春晚上表演的小品并不全是他们的创作,在小品排演的过程中,春晚的导演组提出过修改意见,华国电视台的领导进行过指导。

也就是说,这些小品的创作者不仅有陈配斯和朱世茂,还有春晚导演组和电视台的领导。

这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不是个人的创作。

按照这个说法,春晚除了歌唱节目,都不是个人创作。

歌唱节目没办法,作词作曲演唱者,这个明明白白,再怎么指导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对方律师给出的理由太强大,演艺圈的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提个修改意见,指导指导就算参与创作,就能占有别人的劳动果实了。

这个还真不好说,主要看修改的篇幅,如果春晚导演组对小品节目进行了大篇幅的修改,甚至是推倒重来,那就成为创作者。

如果只是提几个不痛不痒的意见,那就不能算是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