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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轩听着众人讨论,大家对香港电影人的看法各自不同。

有人看重导演,有人看重明星,也有人觉得他们无法适应内地的审查环境。

“林总,好梦是不是在收购影视剧的网络放映版权?这个版权真的有搞头?”王钟军没有参与讨论,而是问起了这个问题。

听到这句话,讨论暂停了下来。

好梦公司收购网络放映版权不是什么秘密,和各家影视公司都有联系,不过大家对这个版权没什么直观的概念。

“我是觉得现在网络发展很快,网民数量激增,这么多人在网上聊天打游戏,看新闻,那么看影视剧也可能成为潮流。”林子轩回应道,“至于说有没有搞头?再过几年就应该知道了。”

林子轩没有遮遮掩掩,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互联网浪潮催生了一批富豪,却也毁掉了无数的投资者,这个新兴产业真的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竞争尤为激烈。

以企鹅公司为例,国内当初做即时通讯的企业有十几家,如今都悄无声息了。

在座的老总们熟悉影视行业,对互联网了解的不深。

好梦公司在收购网络放映版权上进展不顺利,林子轩明白问题所在。

影视公司的老总虽然看不清网络视频未来的发展趋势,但不妨碍他们认为这个版权有价值,要么是打算涨价,要么是想弄清楚其中的门道。

林子轩没打算把所有影视剧的网络版权都拿到手,那不太现实。

针对这种情况,他制定了几种收购方案,受到观众欢迎的经典影视剧价格可以提高,那些名气不大的影视剧尽量压低收购价。

电影至少要十五年的版权,电视剧要二十年的版权,这是底线。

二十年后,网络上的影视资源极其丰富,观众每天要追那么多的新剧,还有国外的影视剧,哪儿有时间找老片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