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哥儿坐在角落里手拿着花灯,眼里闪烁着希翼的光芒,“阿母,我待会过去找平安哥。”
妇人拍着他的肩膀,一脸的欣慰,轻声地说:“云哥儿,你要是喜欢就去,回去阿母就同你阿爹好好说,平安是个好孩子,他阿母也好说话。”
情敌?薛铭放缓脚步,眉头微锁,坐在了他们附近,支起一条腿把手搭了上去。
听完自家阿母的鼓励,云哥儿嘴角扬起自信的微笑,薛铭这会也了看清他的相貌,淡淡的柳叶眉角有一颗红豆色的孕痣,杏眼儿里含笑容,浅红的薄唇,微尖的下颚,也是一等一的佳人。
若是薛铭比的话,他就显得贤惠持家,是男人选择结婚的最好对象。
“也不晓得平安哥还记不记得我。”他笑的韵味十足,像是勾出了什么美好的记忆。
相比他比宋温哥难搞得多,他对宋平安无所求,甚至还带着仰慕,薛铭难得头一回紧张起来。
妇人握着云哥儿的手,鼓励道:“去吧,去和平安一起放花灯。”
与此同时薛铭也站了起来,手里同样提着花灯。
两盏花灯同时出现在宋平安眼前,不仅他自己都愣住了,连坐在周围准备送花灯的几个单身汉子也愣住了。
他们都是来自不同的村子,虽然没听说过宋平安的名号,但周家村的周云哥的美名无人不晓。若把宋温哥和周云哥放在一起对比,周云哥就更胜一筹。
宋平安仰起头第一眼就是落在薛铭身上,见他偏着头轻轻地晃动着手里的花灯,别开一脸才疑惑地看着眼前的云哥儿。
薛铭抢先把花灯提到他的面前,“花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