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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模仿作案,821案件发生后,一些案情和作案手法被透露出来,后者会按照821案件的模式继续作案,目的就是为了将罪名和警方的调查方向转移到821案件。

模仿作案模仿的只是一些表象,但他和真正凶手的心理特征并不吻合,行为表现也会有差别。

至于雇佣杀人,杀人的方式相同,但杀人的目的是为了钱,谁给钱,凶手杀谁。选择目标并非以凶手的主观意识为准,心理特征自然不符合连环凶手。

韩彬用排除法,假如是模仿作案,那么被模仿的将会是第二起案件和第三起案件。

第一个凶手被称为原凶手,模仿着被称为仿凶手。

这三起案件的杀人模式相同,说明其中一个凶手犯了两个案件。

那么只有以下三种可能。

第一个案件和第二个案件是原凶手所为,仿凶手只实施了第三起案件。

第一个案件和第三个案件是原凶手所为。第二起案件是仿凶手所为。原凶手觉得遭到了冒犯,又实施了第三起案件。

第一个案件是原凶手所为,后面两起案件都是仿凶手所为。

针对这三种可能,韩彬再次分析三起案件的痕迹,但是发现这三种可能依旧不成立,任何两起案件都不符合连环凶手的本质特征。

而这种结果下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还存在第二个模仿凶手,三个凶手各做了一起案件。

第二种可能,这三起案件并非模仿作案。

韩彬觉得出现两个模仿凶手的可能性极小,它更倾向于后者。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雇佣杀人。

这个雇佣杀人很聪明,他故意伪装成连环杀手,就是为了掩盖杀人的真正目的,为了保护雇主。只要雇主不暴露,他的生意网就不会暴露,他也能继续隐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