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梅的眼角动了一下,回了神,她揉揉酸涩的眼睛,叹了一口气,说:“她叫缪欢,欢喜的欢,住我们家对面,是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
池砚瞳孔骤缩,他猛地抬起头,脱口而出地说:“什么!?”
“欢喜的欢,可她这一辈子,到死,几乎都跟这个词没关系。”何梅没注意池砚的反应,她好像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藏在里面的回忆扑面而来。
“她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所以爸爸重男轻女,妈妈唯唯诺诺,根本护不了她,直到那个儿子被宠得无法无天,终于控制不了了,他才想起自己还有个女儿,于是想给她一点廉价的父爱,从而得到一个能够给他养老送终的人,可是有什么用呢?欢欢以前的日子很难过,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全都轮不到她,明明比我小一岁,看上去就跟发育不良似的。”
“后来呢?”池砚挪了一点小板凳,手肘放在膝上,迫切地问:“你们从小就认识?”
何梅刚开始点头,想了想,又否认:“也不是从小,她小时候几乎不出门,而我小时候在家待不住,上学之前基本没见过。后来,她终于出山上小学,我们俩同一个学校,顺路上下学,就熟了。她这人胆小内向,在学校经常被人欺负,我看不过去,就一直跟着她,帮她赶跑了好几波人,她会把她仅有的零食分给我,后来,我才知道她家里的情况。”
分食大概是孩子们之间友谊的最大体现。
命苦也能遗传吗?池砚脑子像走在雨天的路上,一滑溜,又想到了裴问余。
“她把我当成了好朋友,甚至是唯一的朋友,我也要掏心掏肺的对她好不是?所以我天天换着法地喊她来我家吃饭,反正近。她长得好看,笑起来更好看,整天穿得邋邋遢遢的,糟蹋脸了,我就给她买衣服——一买买两件,穿出去跟俩姐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