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另一类事物,他
1“一物可成为多物”谓4,6,8等均可算“2”了。其实例如数论派曾以“2”代表“条教”
,又以代表“勇敢”。参阅990b30注。
2五章与六章中毕达哥拉斯与柏拉图时代相隔颇远,不能相接。盖以两家均论及本体与怎是即事物之本因(或式因)
,而数与意式〈理念)又多方面相似,遂连类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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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12。
名之曰“意第亚”
1〈意式〉iδα,凡可感觉事物皆从于意式,e亦复系于意式:许多事物凡同参一意式者,其名亦同。但这“参”字是新鲜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说:事物之存在,“效”于“数”
;柏拉图更其名而别为之说曰:事物之存在,“参”于“意式”。至于怎样能对通式或“参”或“效”
,他们留给大家去捉摸。
他说在可感觉事物与通式以外,还有数理对象2,数理对象具有中间性,它们异于可感觉事物者为常存而不变,异于通式者为每一通式各独成一体,而数理事物则往往许多相似。
通式既为其它一切事物之因,他因而认为通式之要素即一切事物之要素。
“大与小”
之参于一者,3由是产生了数,故数之物因为“大与小”
,其式因为“一”。他同意毕达哥拉斯学派所说元一是本体,不作其它实是的云谓,也同意他们所
1亚里士多德以iδα为“意式”
〈理念〉,iδ为“通式”
;此两字在柏拉图e h i书中互通互用,并无显著区别。
iα旧译“观念”
、“概念”
、“理型”
、或“理念”。
e其中“理型”颇切原义,“理念”已较为通用。陈康译柏拉图“巴曼尼得斯篇”
(商务1946年版)改译作“相”
,并议论旧译诸失甚详。
其改译根据是以iδα,δe e h i出于动字iδw(观看)
,故由视觉为联想而作“相”。但iδw本义为“观看”亦e e e e为“认识”
;而柏拉图引用此字实已脱离官感而专重认识;故旧译实无大误。
本书中因亚里士多德有时将iδα与iδ两字分别引用而又具有相联关系,故将其一e h i译为“意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