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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景没说话,揽住他的肩头拍了拍。

用十分赤诚为大邺效力,换了个生死不明的结局。

愚忠就是他最大的罪。

宋清确实搬离了合欢楼,那天两个从票号来的人来找他,带来了明祺留给他的银票和一座新宅的地契,甚至还有一支簪子。

簪子上压着一排红金染出来的花,一朵叠一朵,简直像是金子使不完使劲往上堆的,实在是丑极了。

明祺,你知道给我留簪子,怎么不知道给我留封信呢。

他收下了东西,签字画押后把人给打发走,静静的在屋里坐了一下午。

自从明祺买下他的契,嬷嬷再没叫他接过客,可也不给他好脸色,白住谁乐意啊。

现在他想通了,他拿回卖身契,收拾东西离开合欢楼后,用明祺的钱在南方盘下了一家酒馆。

地方不大,宋清只聘了两个伙计,他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来,生意也是随便做。

酒馆的地段不在闹市,可生意做了半个月后倒也渐渐红火起来,店虽说是卖酒为主,可早晨的包子和粥做的味道好又便宜,倒也引得不少客人来光顾。

那天他在前台算着账,店里突然进来个人,高高的个子,走路带着风,个子像,身量也像。

宋清惊得推开算盘走出去看他,柜台上的东西和着账本哗啦啦掉了一地。

他走过去,怔怔地看着那人的脸。

那人也生了一张英俊的面相,但眉宇并不朗阔舒展,肤色晒得黝黑,明祺那张嫩皮可是跟小姑娘似的白。